根据学校《关于召开 2021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苏医组〔2022〕1 号)文件精神,药学院党总支第一支部和第二支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经民主测评和党员互评,支部评议,现将拟确定为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“优秀”等次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:
药学院党总支第一支部:
陈立新、孔建飞、李明梅、王媛媛、杨恒月、石 云、刘红霞;
药学院党总支第二支部:
李 芳、李 凤、刘平平、施海燕、施 秦、王程成。
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4日。在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与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联系反映,联系电话:15161990651。
中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
药学院委员会
2022年3月18日